陜西鴻銘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:
本委依法受理陳其江與你單位及王發懷、陜西凱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陜西盈信匯聚置業有限公司關于工傷保險待遇的勞動爭議一案(隴勞人仲案字[2024]第46號),現已審理終結。因無法聯系,仲裁裁決書無法送達,現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》等相關規定,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(隴勞人仲字[2024]第46號)裁決書。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領取裁決書(隴縣市民中心504-2室),逾期視為送達。如不服本裁決,可在公告期滿十五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逾期不訴訟,本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。
聯系電話:0917-4601629
特此公告。
隴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
2025年4月1日